1、高壓風機的根基、消聲和防震設備,應符合設備技能文件的規(guī)定。
2、現場組裝高壓風機時,繩子的捆縛不得損害零件表層。
3、高壓風機的潤化、油冷卻和密封全面的管路等受壓部分應作強度試驗。當設備技能文檔無要求時,水壓試驗的壓力要以高工作壓力的1.25—1.5倍,氣壓試驗的壓力應不超過高工作壓力的1.05倍。
4、高壓風機的進風管、排風管、閥件、調養(yǎng)裝置等,均應有獨立支撐,機殼不應承擔另加荷載,防止機殼變形。
5、高壓風機銜接的管路必須切割或焊接時,不應使機殼產生變形,一般宜在管路與機殼脫開后進行。
6、高壓風機的橫著中心線以進出口管路中心為準,豎向中心線以轉動軸為準,其偏差不得大于±5mm。
7、高壓風機的標高以轉動軸為基準點,其偏差不得大于±1m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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